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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

婚姻家庭 2024-10-15 08:45 标签: 离婚 开庭

离婚案件开庭时,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出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意味着,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得到了法院的许可,否则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庭参与庭审。

因此,离婚案件开庭时,一般不可以不去。如果确实无法出庭,应当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无法出庭的正当理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允许当事人不出庭。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判决,这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应当尽量亲自出庭,并积极参与庭审过程。如果确实无法出庭,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李奎隆律师

李奎隆律师

贵州民光(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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