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的成立,确实需要有损害的存在。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明确规定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明确指出了“造成他人损害”是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损害的发生,那么就无法构成产品责任。
其次,从产品责任的定义来看,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这里同样强调了“损害”这一要素。如果产品存在缺陷,但没有造成任何损害,那么生产者或销售者就不需要承担产品责任。
最后,从实际案例来看,法院在审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时,也会审查损害是否实际发生。如果原告无法证明损害的存在,那么其主张的产品责任就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产品责任纠纷的成立,必须要有损害的存在。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也是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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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播刷的钱能否追回需分情况判断:若为未成年人操作或存在欺诈、胁迫、赃款等情形,可主张退款;成年人自愿打赏一般难以追回,但特殊情况(如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超额打赏)仍有机会追偿。
2025-11-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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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0:46
遭遇个人名誉损害时,需围绕侵权行为固定证据链,重点收集直接证明侮辱、诽谤行为及损害后果的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书面材料、视听资料等,同时确保取证方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