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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责任赔偿对方不愿意出30%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4-12-02 11:35

在交通事故中,若您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但拒绝承担30%的赔偿责任,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因此,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他们介入调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向对方展示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以证明您的损失和对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对方仍然拒绝赔偿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提起诉讼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收入证明等,以证明您的损失和对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并要求对方按照其过错比例(即30%)承担赔偿责任。

三、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您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赔偿范围: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因伤致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综上所述,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但拒绝承担30%的赔偿责任,您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主张自己的损失和对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刘波律师

刘波律师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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