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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侦查后证据不足多久结案

刑事辩护 2025-02-18 17:19 标签: 二次侦查 证据不足

二次侦查后证据不足的案件结案时间取决于侦查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案件复杂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还可以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如果在二次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一旦补充侦查完毕,如果证据仍然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决定一旦作出,案件即告结案。

因此,二次侦查后证据不足的案件,通常在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结案。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侦查机关的工作进度。律师在此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潘庭杰律师

潘庭杰律师

江苏元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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