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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证驾驶逃逸是全责吗

交通事故 2025-02-25 16:20 标签: 无证驾驶 逃逸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对方无证驾驶并逃逸是否全责,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拘留15日以下。逃逸行为则依据第一百零一条,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驾驶证。

在责任认定上,无证驾驶和逃逸通常会被视为严重过错,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即使一方无证驾驶并逃逸,若另一方也存在过错(如违反交通规则),责任可能不会完全归于一方。

因此,无证驾驶并逃逸虽属严重过错,但不一定意味着全责,需结合事故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建议当事人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杜力红律师

杜力红律师

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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