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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5-04-17 17:27 标签: 离婚 不给抚养费

若离婚后一方拒付抚养费,可通过协商、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解决。优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判决后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处理步骤

一、协商解决

主动沟通

联系对方了解拒付原因(如经济困难等),尝试达成新的支付方案(如分期支付、调整金额等),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内容。

留存证据

保存协商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录音等),作为后续法律程序的辅助证据。

二、向法院起诉

准备材料

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证明抚养费约定或判决结果);

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证明亲子关系);

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催要记录、对方承认拖欠的聊天记录等)。

诉讼流程

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法院受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审查抚养费支付义务;

法院判决后,对方需按判决书支付抚养费(含逾期利息等)。

三、申请强制执行

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

提交申请

向原审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附生效判决书、对方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

执行措施

法院可采取以下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

冻结、划扣对方存款;

扣押、拍卖其财产;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朱盛宝律师

朱盛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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