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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还不上坐牢还还吗

刑事辩护 2025-04-19 10:56 标签: 欠钱还不上 坐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欠钱不还坐牢的,出狱后仍需偿还债务。坐牢属于刑事处罚,而债务属于民事纠纷,两者独立存在且互不抵消。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结论

坐牢≠免除债务

即使债务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民事还款义务仍然存在。出狱后,债权人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二、法律依据与逻辑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分离原则

《民法典》第187条明确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影响民事责任的履行。

举例:若债务人因欠款被判刑,法院仍可查封其名下财产(如存款、房产)用于抵债。

债务的持续性

债务关系基于合同或法律规定产生,不因债务人入狱而自动终止。除非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民法典》第557条),否则债务永久有效。

强制执行保障

法院可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若服刑期间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债权人可在其出狱后继续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责任优先承担】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王东律师

王东律师

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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