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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25-04-19 11:44 标签: 借款合同 解除后 担保 怎么处理
一、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责任的一般规则

担保责任不因主合同解除而免除

违约责任与担保责任并存
若主合同因债务人违约解除,债权人可同时主张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及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例如:

案例参考:在(2019)冀0223民初54号中,法院判决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仍需对债务人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不同情形下的具体处理(一)主合同因债务人违约解除

担保人责任范围

担保人需对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如剩余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担保责任的追偿权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例如:

案例参考:在(2016)陕0322民初410号中,法院明确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主合同因不可归责事由解除

担保责任的免除可能性
若主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变化、不可抗力)解除,需结合担保合同约定判断:

若担保合同未特别约定,则担保人仍可能需承担担保责任;

若担保合同约定此类情形可免责,则担保人可主张免除责任。

(三)担保类型的影响

一般保证 vs 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未获清偿时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无需先向债务人追偿。

三、担保人责任的例外情形

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均无效
若主合同因违法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亦无效。此时,担保人是否担责需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

破产情形下的处理

若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可决定解除合同,但担保人仍需对债务人未履行部分承担责任。

案例参考(2016)豫0928民初4009号中,债务人虽涉及刑事犯罪,但担保人仍因未履行担保义务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曲成武律师

曲成武律师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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