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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立案必须的材料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 2025-07-18 16:59 标签: 离婚诉讼 立案必须 材料
一、基础身份材料

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核实原告身份信息,确保符合起诉主体资格。

被告身份信息

需提供被告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若无法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可委托律师或申请法院协助调取。

二、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若结婚证遗失,可至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涉外婚姻需提供经认证的结婚证明文件;事实婚姻需提交共同生活证据(如证人证言、财产共管记录等)。

三、诉讼请求相关材料

子女抚养材料

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用于确认亲子关系;

主张抚养权的补充材料:收入证明、教育计划、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如家暴记录、吸毒史)。

财产分割材料

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股权证明等财产权属文件;

债务凭证(如借条、贷款合同),需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损害赔偿证据(如主张)

家暴报警记录、伤情鉴定书;

出轨聊天记录、照片等(需确保合法性)。

四、感情破裂证据

法定破裂情形证明

分居满两年: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分居协议;

重婚/同居:婚姻登记记录、共同居住照片、证人证言;

家暴/虐待: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伤情照片;

赌博/吸毒行政处罚决定书、戒毒所证明。

其他辅助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显示感情恶化内容。

五、起诉状

内容要求

明确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

简述婚姻状况、感情破裂原因及法律依据。

提交要求

一式两份(正本提交法院,副本由法院送达被告);

需原告本人签名或捺印。

注意事项:

管辖法院:通常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材料格式: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并标注页码;

特殊情况处理

若被告失踪,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证明;

涉及隐私证据(如开房记录),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取,避免证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田俊鹏律师

田俊鹏律师

湖北清江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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