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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财产算夫妻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5-09-05 12:09 标签: 赠与 夫妻财产

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形判断:

明确约定归一方:若赠与合同(如书面协议、公证文书)中明确指定仅归夫妻某一方所有,则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并备注“仅归其单独所有”);

赠与发生在婚姻期间且未明确归属: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双方共同接受亲友赠送的车辆未特别说明);

婚前赠与:通常属于受赠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陈柏有律师

陈柏有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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