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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撤诉

刑事辩护 2025-12-12 15:52 标签: 盗窃 满足 撤诉

盗窃案件能否撤案(或终止追诉)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形,被害人通常无权直接撤诉,但司法机关可依法撤销案件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体撤案/终止追诉条件

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盗窃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如金额未达“数额较大”起点),或虽实施盗窃但未造成实际损害(如偷拿少量财物后及时归还),可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根据盗窃罪的量刑幅度确定追诉时效:

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如普通盗窃行为),追诉时效为5年;

最高刑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如“数额巨大”情形),追诉时效为10年;

最高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的(如“数额特别巨大”情形),追诉时效为20年。

特赦令免除刑罚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的,司法机关应终止追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刑事责任因主体消亡而无法追究,案件应予撤销。

其他法定免予追责情形

如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事实,或案件涉及外交豁免等特殊情形。

司法程序中的处理方式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符合撤案条件的,应直接撤销案件;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作出法定不起诉(无犯罪事实)或相对不起诉(情节轻微)决定;

审判阶段:法院可裁定终止审理(如被告人死亡)或宣告无罪(如证据不足)。

和解对案件的影响

盗窃罪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和解不必然导致撤案,但以下情形可能影响处理结果:

犯罪情节轻微且嫌疑人认罪赔偿的,检察院可依《刑事诉讼法》第177条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和解协议可作为量刑从轻情节,但案件仍需移送法院审理。

提示:若案件已进入公诉程序,被害人单方要求“撤诉”无法律效力;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尽早通过退赃、赔偿、认罪认罚等方式争取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罪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骆勇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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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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