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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该如何获得补偿

婚姻家庭 2025-12-20 11:44 标签: 无过错方 离婚 补偿
一、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主张赔偿:

重婚(需提交结婚登记证明、公开夫妻关系证据)

同居关系(需提供持续共同居住的影像、证人证言等)

家庭暴力(需保存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疗记录)

虐待遗弃行为(留存监控录像、邻居证人证言)

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等严重损害婚姻关系行为)

二、主张赔偿的操作流程

► 诉讼离婚情形

① 立案阶段:在离婚起诉状中明确提出赔偿请求

② 举证环节:提交照片、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

③ 庭审主张:明确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物质损失清单或精神损害等级评估)

► 协议离婚情形

① 离婚协议中须明确约定赔偿条款(建议经公证)

② 未约定赔偿的,可在离婚登记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民法典》司法解释第89条)

三、赔偿范围与认定标准赔偿类型认定依据典型案例参考标准物质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实际支出票据北京地区家暴案普遍支持5-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过错程度+侵害持续时间+社会影响+双方经济能力上海重婚案最高判赔30万元四、财产分割倾斜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同时主张:

多分共同财产:法院可按6:4或7:3比例分割

追索隐匿财产: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主张该部分全额归己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姚利祥律师

姚利祥律师

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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