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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对方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26-06-18 13:59 标签: 对方 不赔偿 处理
具体实操处理建议1. 先固定完整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发生事故后您已经拿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如果当时没有报警,建议尽快补报警让交管部门出具责任划分证明;同时您需要整理保存好:车辆维修清单、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车载物品损失凭证,如果是营运车辆准备好营运证明和停运损失计算依据,非营运车辆保存好替代性交通工具的支出凭证,另外也可以对车辆受损情况、事故现场拍照录像留存。

2. 优先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您可以直接向处理本次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交管部门组织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调解属于自愿性质,如果调解后对方仍不履行,或者根本无法达成一致,您再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即可,不会对后续起诉产生影响。

3.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方拒绝协商、调解不成,或者拿到调解书后不履行,您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侵权赔偿:

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保险,您可以将对方车主、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您的合理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包括车辆维修费、施救费、合理的停运/替代性交通费用等,财产损失会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樊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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