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简单来说:
如果这笔借款是夫妻双方都签字认可,或者借款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单独借款,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第二步:按照性质确定还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两种情况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的还款份额,协商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都有效
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产情况、经济能力,按照公平原则判决双方共同偿还,一般会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调整份额
无论双方内部怎么约定,债权人(女方家人)都可以要求夫妻任意一方全额偿还债务,一方偿还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如果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借款人自行向债权人(女方家人)偿还,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特殊情况: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向女方家人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事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直接按照协议要求借款人偿还对应金额。
第三步:证据准备的关键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您需要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
如果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消费记录、投资凭证、共同签字的借条等
如果主张是个人债务,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借款人个人单独使用的证据
实操建议优先和对方协商处理,明确还款的时间、份额,尽量达成书面的还款约定
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夫妻双方要求还款;离婚双方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债务分割问题
无论最终如何处理,都建议优先保障债权人(女方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夫妻离婚影响对外债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026-09-04 11:39
2026-09-04 11:29
2026-08-31 09:28
2026-08-31 09:07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8-30 15:19
如果仅在单独标注“经手人”的位置签字,你的身份仅为本次借贷交易的经办人、见证人,作用是证明借贷事实的发生,不属于借款的债务人也不属于担保人,不需要对借款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还款义务仅属于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借款人,经手人未作出承担债务或担保的意思表示,无需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