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合破产场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破产所涉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认可,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经营产生的债务,如果经营收益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该债务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经营产生,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债务虽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益未用于共同生活,也未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破产相关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二、离婚时债务的清偿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分两种离婚方式处理:
(一)协议离婚你们可以自行协商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协商结果写入离婚协议即可,但需要注意:该约定仅对你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你们双方主张权利,如果一方按照债权人要求清偿了超过离婚协议约定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诉讼离婚由法院对债务性质和承担方式作出判决: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企业破产,企业债务依法由企业财产清偿,不会牵涉股东个人(或夫妻)财产,除非存在法人混同、出资不实等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院会结合双方财产情况、收入能力、对债务的贡献程度,判决双方的承担比例,同样,债权人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共同债务,一方清偿后可以依据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特殊情形: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处理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持股的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那么企业债务会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再按照法定顺序清偿,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会涉及股东夫妻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用经营者个人财产清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6-08-11 11:20
贷款人必须是借贷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即借贷合同明确约定贷款人负有先发放贷款的义务,之后再由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只有满足该主体身份要求,贷款人才可主张不安抗辩权。若贷款人已经完成全部放款义务,则无法再主张不安抗辩权。
2026-08-10 15:40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8-07 09:25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8-06 14:3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具体规则为:
原则上原合同中的管辖协议直接对债权受让人发生效力,按照原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仅两种例外情况不适用原管辖约定:
受让人受让债权时不知道原合同存在管辖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重新约定了管辖条款,且该约定取得了原合同相对人(即债务人)的同意。
2026-08-06 08:32
一、基础管辖规则:遵循原债权基础关系的管辖约定
债权转让后,新原告(债权受让人)起诉债务人,管辖权不会因债权转让直接变更,仍以原债权对应的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
一般合同类债权的法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