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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冷静期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6-09-09 16:22 标签: 家暴 离婚 冷静期
优先保障人身安全,立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不管您处于离婚的哪个阶段,只要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都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隔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法第二十九条同时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含以下保护措施: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如果您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自行申请,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都可以代为申请。

不需要必须等待离婚冷静期,可直接起诉离婚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遭遇家暴您完全可以跳过协议离婚的冷静期,直接通过诉讼离婚快速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家暴属于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后,法院就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不需要多次起诉拖延时间,能更快帮您脱离危险关系。

如果您已经提交了协议离婚申请、正处于冷静期,建议您优先选择撤回协议离婚申请,转为诉讼离婚,避免等待期间遭遇更大的人身风险。

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您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向施暴方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实操提醒

请您提前留存好家暴的相关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出警笔录、医院验伤报告、受伤照片/视频、对方的悔过书、证人证言等,这些是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证明家暴事实、获得损害赔偿的关键依据。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当地妇联、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程璇律师

程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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