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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犯刑事罪,另一方能否办理离婚

婚姻家庭 2026-10-13 09:32 标签: 配偶 离婚
一、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配偶一方因刑事犯罪被羁押、服刑,通常会被认定为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件。

二、两种离婚方式的可行性分析(一)协议离婚

如果对方未被羁押,仍享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双方可以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所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法定离婚冷静期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对方已经被羁押、服刑,协议离婚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羁押场所现场办理,实践中多数地区支持该操作,但存在一定的流程限制,需要提前与监管单位和婚姻登记机关沟通确认。若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完成,建议选择诉讼离婚。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配偶一方触犯刑事犯罪时,更常用的离婚方式,相关规则明确:

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您可以直接向您自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无需到被告关押地法院立案。法规

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 配偶一方犯刑事罪,长期服刑无法履行夫妻义务,法院一般会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系犯下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直接伤害夫妻感情的罪行,法院准予离婚的概率会更高。

三、实操建议

如果您选择协议离婚,优先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对监禁人员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要求,再提前与对方服刑/羁押场所沟通,确认会见办理相关手续的安排。

如果您选择诉讼离婚,准备好结婚证、对方的刑事判决书、羁押证明等材料,向您住所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会安排法官到对方羁押场所开庭审理,流程规范清晰,您只需要配合法院安排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傅绍菲律师

傅绍菲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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