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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赃款退回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刑事辩护 2021-11-22 08:55 标签: 犯罪中止

一、行贿赃款退回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实施行贿行为后,被行贿人在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属于受贿,但不影响行贿的认定,不属于犯罪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二、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

(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

(3)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王玉青律师

王玉青律师

河北三和时代(定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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