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犯罪前科的人能与军人结婚吗?
首先女方是可以和军人结婚的,只要双方符合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就可以结婚,且婚姻也是有效的,这个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关于有犯罪前科的人是否能与军人结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是一般的治安案底和刑事案底,对双方的结婚没有影响,如果军人从事军事机密高科技工作,而非军人一方有危害国家利益的案底,那么双方就不能结婚了。
二、现役军人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5、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6-07-31 09: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期限主要分两种情况:
普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6-07-31 08:45
分情况具体分析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支持返还彩礼,但因为双方已经订婚同居,不会全额返还,需要结合以下因素酌定返还比例:
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时间越久,返还比例通常越低;如果仅短暂同居,返还比例会更高
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彩礼是否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是否购置了陪嫁嫁妆,会直接抵扣应返还的金额
双方过错程度:哪一方原因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解除婚约,过错更大的一方会影响返还比例的调整
是否有孕育情况:如果女方已经怀孕或者生育子女,通常会大幅降低返还比例甚至不予返还
当地风俗习惯:会结合当地对彩礼、婚约的一般习俗调整最终结果。
2026-07-30 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7-30 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明确限制的是男方在女方孕期的离婚起诉权利,并没有禁止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因此您依法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受此条款限制。
2026-07-30 08:39
具体情况分析
虽然您和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法条列明的第一项情形,但实践中法院不会直接判决全额返还彩礼,会结合您已经生育子女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酌定减少返还比例甚至不支持返还,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共同生活时间:您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较长的共同生活期间会大幅降低彩礼返还的比例,部分案例中甚至会直接驳回返还请求
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生育子女的医疗抚养开支,该部分金额通常不会支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