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离婚不给抚养费就不让见孩子可以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视权力,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力,其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5-15 14:53
根据主张经济补偿的不同事由,法律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补偿请求:
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离婚后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5-15 11:49
婚内出轨生子不必然构成重婚罪,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只有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才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上的重婚:有配偶一方再次与第三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复缔结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
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一方虽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公众也普遍认可二人的夫妻身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2026-05-15 08:55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嫁妆的资金来源作出强制性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要求,经男女双方及家庭协商一致,完全可以用男方给付的彩礼作为嫁妆,该操作本身不存在违法性。
2026-05-15 08:43
您咨询的是给付男方彩礼后离婚能否要求返还的问题,以下为您专业解答:
核心法律结论
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无论给付方是女方还是男方,都统一适用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则。离婚时能否要回,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符合条件的你的返还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2026-05-15 08:37
你咨询的离婚时女方收取男方红包是否需要退还,需要结合红包的性质、具体场景判定,具体法律分析如下:
一、日常普通小额赠与:无需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