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能否与有期徒刑合并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哪些情形需要数罪并罚
根据法律规定,总结如下:
1、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318条)。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需要说明的是除了走私毒品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抗拒检查的,属于这些罪的加重情节外,其他所有犯罪,如果又抗拒检查,均应以各该罪与妨碍公务罪实施数罪并罚。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又暴力抗拒工商人员的检查,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妨碍公务罪实施数罪并罚。
(3)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98条第2款)。这是典型的牵连犯,但实施数罪并罚,所以正如上文所言,牵连犯的趋势就是数罪并罚。
(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数罪并罚(刑法第204条)。这是想像竞合犯数罪并罚的特例。
(5)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刑法第120条第2款)。这也是牵连犯。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刑法第241条第4款)。
(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294条第3款)。这也是典型的牵连犯罪。
(8)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以后,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和相应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9)根据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罪的,数罪并罚。解释为牵连犯。
(10)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数罪并罚。
2、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不需要数罪并罚的情况
(1)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抢劫、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绑架等侵犯人身的犯罪,造成轻伤后果的,仍是一罪,按相关犯罪定罪处罚。这可以解释为想象竞合。
(2)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造成重伤结果的,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抗税行为同时妨害公务或致人伤害的,以抗税罪一罪处罚。但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应转化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
3、法定从一重罪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处。理论上一般解释为,犯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吸收犯。但也有认为是牵连犯的。
2、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吸收犯,也有解释为牵连犯的。
3、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牵连犯。
4、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择一重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特别规定。
5、为走私而骗购外汇的,为骗购外汇而伪造有关公文的,如果实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处罚。如果尚未实行走私行为的,以骗购外汇罪一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
6、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7、犯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8、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9、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10、行为人既有强奸妇女罪行又有奸淫幼女罪行的,以强奸罪一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5-05-16 08:41
偷拆包裹是否构成盗窃罪,需根据包裹内财物的价值、盗窃次数及具体情节综合判断。若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金额达标、多次盗窃等),则构成犯罪;若情节轻微,可能仅受治安处罚。
一、构成盗窃罪的关键条件
金额标准
若包裹内财物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使仅偷拆一次,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例如:若某地盗窃罪立案标准为2,000元,偷拆的包裹内财物价值3,000元,则构成犯罪。
次数标准
两年内偷拆包裹三次及以上,即使每次金额未达“数额较大”,也因“多次盗窃”构成犯罪。
例如:两年内偷拆三个包裹,总价值仅500元,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特殊情节
若涉及“入户盗窃”(如进入他人住宅偷拆快递)、“携带凶器盗窃”或“扒窃”(如在公共场所偷拆他人随身包裹),无论金额或次数,均直接构成盗窃罪。
2025-05-16 08:40
赌博罪案件从立案到移送法院起诉的时间通常为3个月至7个月,具体时长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司法程序进展等因素影响,重大复杂案件可能更久。
具体分析:
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
一般期限:公安机关对赌博罪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为2个月。
可延长期限:
案情复杂或涉及面广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
重大复杂案件(如跨地区、涉案人数多、资金流向复杂等),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若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特殊情形:发现新罪行或身份不明时,侦查期限可能重新计算。
2025-05-16 08:3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罪犯亲属探视的时间安排如下:
结论:
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罪犯被送看守所或监狱服刑的,亲属一般可在1至2个月内申请探视,具体时间需根据监管场所规定执行。
2025-05-15 08:50
出借微信账号供他人开设赌场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具体量刑需结合主观故意、参与程度、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情节下,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可能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定性问题
共同犯罪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知他人利用微信开设赌场仍提供账号帮助,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即使未直接参与组织赌博,但提供账号、技术支持等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帮助犯”。
主观故意是关键:若明知他人用于开设赌场仍出借账号,构成犯罪;若不知情且无证据证明参与,则不构成犯罪。
2025-05-15 08:49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两档:
基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罪名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传销活动的核心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要打击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返利依据、要求缴纳“入门费”的非法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