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审查和登记: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6-01-21 14:00
您可通过诉讼离婚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但需充分准备证据(尤其证明对方存在同居、重婚等严重过错)。若第一次诉讼未判离,6个月后再次起诉成功率较高。建议同步梳理财产及子女抚养方案,必要时寻求律师介入,确保权益最大化。
2026-01-21 09:04
一、协议签署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未生效)
法律性质认定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完成离婚登记为生效前提。仅双方签字但未领离婚证时,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条款均无强制约束力。
反悔的法律后果
任何一方均可在离婚登记前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
诉讼离婚时,法院将重新审查财产及抚养问题,不直接采纳协议内容。
2026-01-21 08: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一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可能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获得倾斜。单纯的婚外情若未达到法定严重程度,一般难以主张赔偿,但财产分割时法院可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2026-01-20 15:07
2026-01-20 09:08
婚后共同全款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子女抚养、女方权益、无过错方保护等因素,未必均分。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金×(房屋现值÷总购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