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频遗嘱需要公证吗
视频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视频遗嘱属于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对于该遗嘱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使不公证也有效: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无效的见证人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6-07-22 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法院判决会优先遵循以下顺序:
如果您和对方能够就这10-50万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协商一致,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会直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确认分割方式。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2026-07-22 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7-22 08: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使已经同居,给付彩礼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2026-07-21 09: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大多涵盖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这个时间段内,因此法律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为分娩后1年。
2026-07-21 08:35
一、不同性质花费的处理规则
1. 彩礼、以结婚为条件的大额赠与
这类是典型的附条件赠与,本质是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作为赠与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后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如果女方最终不继续推进婚姻、不办理结婚登记,您可以要求全额返还大额的彩礼、贵重首饰、房车等大额赠与;
您需要在知道女方不结婚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一年则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拿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