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互担保,有责任偿还吗
相互担保,有责任偿还吗。因为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例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担保责任需要偿还全部债务吗
连带保证责任指两个以上保证人相互之间对于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连带承担的保证责任。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间负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共同保证人,对同一保证责任有连带关系,任一保证人均对共同保证的债务负全部的清偿责任,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得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因此,连带保证责任是保证人的一种加重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5-05-09 16:01
2025-05-09 15:15
明确担保责任范围:
若借条未明确担保范围,默认担保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诉讼费等);
若担保人仅对部分债务担保(如仅担保本金),需在借条中明确约定。
反担保的处理:
若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如房产抵押),债权人可优先执行反担保财产(《民法典》第392条)。
风险提示: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风险:若借条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人可能因超过6个月担保期间而免责;
担保人财产不足的风险:需提前调查担保人财产状况,避免判决后无法执行。
2025-05-09 14:26
责任风险:
若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可能需全额承担债务,甚至影响个人信用或财产。
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直接起诉担保人,风险更高。
常见误区:
“只是见证人”:若签字为“担保人”或“保证人”,即使未明确责任类型,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签字后责任不大”:若未约定担保范围,默认需承担全部债务。
风险防范:
明确约定“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
限制担保范围(如仅担保本金);
约定较短的担保期间(如3个月);
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如抵押物)。
2025-05-08 10:33
2025-05-08 10:27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后果非常严重,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巨额罚款、退市风险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上市公司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内部控制,避免因违规担保导致重大损失。对于投资者而言,需保持警惕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