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其养父母是是有赡养义务的,对其生父母则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被收养后,不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责任。因此,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只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
二、养父母离婚养子女谁抚养
1、养父母在离婚时,如果对抚养养子女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障养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养子女与养父或者养母共同生活。
2、认领是通过法律程序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资格的法律制度。它是在非婚生子女尚未准正的情况下,由生父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其所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出于生父主动的认领,称为任意认领。出于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请求,经诉讼程序责令生父认领,称为强制认领。自愿认领和强制认领的效力相同。各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因认领而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和资格,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认领一般具有溯及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026-10-15 09: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男方不按协议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10-15 08:48
一、法律对彩礼的基本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是女方以婚姻为名义索要巨额彩礼、并非自愿缔结婚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是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赠与性彩礼,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规则判断是否返还。
2026-10-14 09:47
如果对方目前仍在房屋内,您第一时间应当优先保障自身安全:
若对方拒不配合离开,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尽快退到安全位置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到场处置。
留存好现场证据:通过手机拍摄对方进入房屋的照片、视频,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对方未经允许进入的事实,如果有财物损坏也一并拍照留存。
2026-10-14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10-14 08:49
首先需要明确,订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必经程序,不产生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您不能强制要求对方和您登记结婚,只能先通过沟通协商明确对方的意愿和拖延的原因。
如果您已经给付了彩礼,对方无合理理由长期拖延不办理结婚登记,您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对此有明确的支持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