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能否撤销
担保人可以撤销。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撤销担保人。担保人被撤销之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就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也就不负保证责任了。
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6-10-19 14:55
1. 如果转账是女方向男方的借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若女方确实能够提供借条、聊天记录(明确约定借款)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成立借贷关系,男方负有向女方归还款项的义务,建议男方与女方协商还款方案;
若男方并不认可借贷关系,不需要主动归还款项,女方需要自行举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如果女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其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2. 如果转账是男方向女方的无偿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长期转账已经完成交付,财产权利已经转移,且不属于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的,男方作为原赠与人不需要向女方返还,更不存在女方向男方索要的合法依据;
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男方才可以主动撤销赠与要回款项,反过来女方无权索要已经完成赠与的财产。
3. 如果转账是双方共同生活的开支
这类转账一般是双方恋爱/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属于双方自愿消耗的共同花销,女方无权要求男方返还已经消费的部分,更没有权利向男方额外索要款项。
2026-10-19 09:37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10-19 09:24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10-16 10:29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 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10-16 09:57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双方都有共同偿还房贷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