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撕的借条原则上有效,但是要负举证责任。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即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证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规定,被告即出借人应就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败诉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2025-05-23 10:11
避免被认定为共同出借人
若代收款项后未明确与借款人约定仅为“代收”,可能因资金流向被推定为共同出借人。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仅为“代收”关系。
注意资金来源与控制权
若代收资金实际来源于他人且未主张利息或还款权利,一般不构成出借人;反之,若参与利息协商或催收,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出借人。
2025-05-23 09:25
(一)对债权人/转让人的建议
审查债权合法性:确保转让的债权真实有效(如合同、判决书等凭证齐全)。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转让金额、履行方式、通知义务等条款。
及时通知债务人:通过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保留送达凭证。
关注从权利:如涉及担保物权,需办理变更登记或通知担保人。
(二)对受让人的建议
核实债权真实性:要求转让人提供债权凭证(如合同、借条、生效判决等)。
核查债务人抗辩权:了解债务履行情况、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抵销权等。
要求债务人确认:可要求债务人出具《债务确认书》,避免后续争议。
注意转让限制:审查原合同是否约定禁止转让条款,或债权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
(三)对债务人的建议
核实转让通知: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通过转让人或受让人核实真实性。
行使抗辩权:对受让人主张原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如已履行、债务无效等)。
谨慎履行债务:若未经通知即向原债权人履行,可能导致仍需向受让人重复履行。
2025-05-23 08:41
2025-05-22 17:20
仅约定“保本”不一定构成借贷关系,需结合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综合判断。若协议同时包含“固定收益”或“无条件返还本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若仅为保本且未约定固定收益,可能属于投资或其他法律关系。
2025-05-22 17:18
仅约定保本并不必然构成借贷关系,但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贷性质。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资金用途、收益分配方式等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具备“还本付息”的借贷法律关系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