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的房子能买吗
债权转让的房子经抵押权人同意能买。被抵押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买卖,买卖时应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
二、债权转让合同合法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合同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合同行为的合法性要求:
1、双方出于自愿,没有胁迫、欺诈、恶意串通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
2、转让人不得为无权处分。当出让人为无权处分时,除非经权利人确认,受让人取得债权即使为善意也不应获得支持。因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体物及其上的物权而设置的,以占有或登记为公示手段,善意取得人基于占有或登记可生信赖。债权本身并无形体,原则上也没有公示的方法,因而不适用善意取得。
3、行为符合程序性要求,如对资产管理公司处分不良贷款债权,我国有政策性规定,要求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正确评估,经审批后通过拍卖、招标形式进行处置。如处置不符合程序性要求,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虽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双方才能对合同发表意见,但实务中,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让人多不参加诉讼,债务人作为合同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受让无效主张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5-05-23 10:11
避免被认定为共同出借人
若代收款项后未明确与借款人约定仅为“代收”,可能因资金流向被推定为共同出借人。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仅为“代收”关系。
注意资金来源与控制权
若代收资金实际来源于他人且未主张利息或还款权利,一般不构成出借人;反之,若参与利息协商或催收,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出借人。
2025-05-23 09:25
(一)对债权人/转让人的建议
审查债权合法性:确保转让的债权真实有效(如合同、判决书等凭证齐全)。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转让金额、履行方式、通知义务等条款。
及时通知债务人:通过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保留送达凭证。
关注从权利:如涉及担保物权,需办理变更登记或通知担保人。
(二)对受让人的建议
核实债权真实性:要求转让人提供债权凭证(如合同、借条、生效判决等)。
核查债务人抗辩权:了解债务履行情况、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抵销权等。
要求债务人确认:可要求债务人出具《债务确认书》,避免后续争议。
注意转让限制:审查原合同是否约定禁止转让条款,或债权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
(三)对债务人的建议
核实转让通知: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通过转让人或受让人核实真实性。
行使抗辩权:对受让人主张原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如已履行、债务无效等)。
谨慎履行债务:若未经通知即向原债权人履行,可能导致仍需向受让人重复履行。
2025-05-23 08:41
2025-05-22 17:20
仅约定“保本”不一定构成借贷关系,需结合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综合判断。若协议同时包含“固定收益”或“无条件返还本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若仅为保本且未约定固定收益,可能属于投资或其他法律关系。
2025-05-22 17:18
仅约定保本并不必然构成借贷关系,但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贷性质。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资金用途、收益分配方式等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具备“还本付息”的借贷法律关系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