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诉讼离婚的判决结果视情况而定。是否判决的离婚的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与是否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2-08-05 17:11
2022-08-24 14:18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2-09-07 15:10
有可能,主要根据是否有证据证实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有以下说明:
第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
2020-11-17 16:30
2022-08-30 15:39
看具体情况。
简易程序起诉离婚最快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