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团伙绑架罪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 2022-09-09 10:00 标签: 团伙绑架 量刑标准

  团伙绑架中的主犯,按照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方兰律师

方兰律师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