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民受逮捕的法定程序

刑事辩护 2022-09-09 15:26 标签: 公民 逮捕 法定程序

  公安局先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申请检察院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吴超文律师

吴超文律师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