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监护人或者亲友等人进行辩护。人数为一至两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022-08-09 11:30
刑诉法第163条规定的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022-09-13 16:11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审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都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如实客观制作。不得有隐瞒、伪造、虚构、擅自修改等不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的行为。
2022-08-09 11:25
刑诉法238条内容:【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5-03-18 09:55
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在我国,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达到法定期限时,应当立即将其释放、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抑或是根据情况需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这些事项都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便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和正当权益。
而对于那些罪犯、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甚至是辩护律师来说,每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他们实施的强制措施期限已满时,他们都享有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2022-08-11 14:50
民法典第33条,是关于成年人意定监护的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普遍保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