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022-08-26 09:40
2020-12-22 17:41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采用公告送达这一方式后,即使拒绝传票,在六十天后仍当作已送达,法院就会采取缺席审理,如果最后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则会直接判处二人离婚的。
2020-11-26 16:11
2022-08-24 14:19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025-02-13 15:43
可以缺席判决。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