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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怎么构成的?

刑事辩护 2022-09-13 10:44 标签: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构成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有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舒大金律师

舒大金律师

四川富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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