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2-09-13 14:42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一)患有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2022-08-19 11:44
罪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
1、犯罪分子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犯罪分子怀孕的;
3、犯罪分子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025-01-13 09:34
罪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
1、犯罪分子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犯罪分子怀孕的;
3、犯罪分子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024-06-28 13:40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的格式:
1、写明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的标题;
2、写明罪犯性别、年龄、地址单位和职业等基本信息;
3、写明暂予监外执行的事项和相应的事由和法律依据,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注明决定机关的签字、盖章及出具日期等。
2022-08-09 13:46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