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一款,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4-05-16 11:49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5-11-06 09:44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24-12-13 15:00
十级伤残具体赔款数额并不确定,需要根据本人工资数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医疗费等情况确定。具体赔偿主要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2025-08-29 17:29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2-08-08 14:42
“1、若你们单位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
2、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相应的赔偿金应要求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