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的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三点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给付办法,可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子女的口粮田由父或母代耕,收益归子女。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因而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时止。
2022-08-10 14:41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2022-08-17 13:49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主要有如下四种情况:
1、直接抚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直接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23-04-07 15:28
可以变更抚养费的情况都有: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
2023-03-30 16:54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有:1、双方可以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商一致;2、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商的,应当满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或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条件。
2022-08-17 14:12
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即可:
1、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已经协商好;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因病或者因残无力抚养的;
3、直接负担一方当事人虐待子女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
4、10周岁以上的子女希望与另一方一起生活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