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后,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可以再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驳回起诉是对原告诉权的一种否定,是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
2022-08-09 15:46
法院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再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022-08-11 15:54
驳回起诉后,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2-08-09 16:45
驳回起诉后,原告还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说如果上诉人的起诉被驳回,还是可以再次提起民事诉讼的,符合起诉的条件的即可。
2024-12-25 15:19
是的,一旦被法院明确拒绝受理你的案件之后,还真可以继续提起诉讼的。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会有这样的规定——当法院接到你的诉讼申诉后,可能会选择直接拒绝受理或审理这个案子。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毕竟打官司不是小事),但实际上也是有可能发生的。而拒绝诉讼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说诉讼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等,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由于诉讼过程中的操作不够规范引起的。所以,当你被告知你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时,不要灰心丧气,注意后续的处理和流程就好,你还是有权再次发起诉讼的。
2022-08-08 15:10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可以再起诉。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
2、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