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1、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告知社保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024-09-23 11:06
申领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地的人社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随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您的资料进行初步评估与核实。
如果您满足相关要求,他们会为您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最后,失业保险金将会每月准时发放至您拥有的社会保障(银行)卡中。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当您失去工作时,原用人单位需要填写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在7天之内告知您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福利的待遇。
2024-12-21 09:59
劳动者离职后如果符合申领条件的,就能在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其离职事实后去领失业保险,单位的告知时间是劳动者离职后的十五日内,之后劳动者就可以及时去申请失业登记,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请求。
2022-08-18 16:12
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如下:
1、失业人员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社保机构接受材料后予以登记审查;
3、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
2021-12-21 13:45
“失业保险办理方式如下: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022-11-29 13:40
“失业保险办理方式如下: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