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2-08-12 15:12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2-08-08 10:20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成立条件是: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3、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2-08-19 09:37
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2022-08-18 15:25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区别有:
一、两者的差异在犯罪构成上差别较大。
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表现为犯罪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实施包庇罪的行为人一般系在公安司法机关未侦破案件、未发现、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下,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扰乱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可能导致错失案件的侦破时机,扰乱侦查方向,影响证据的收集,可能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无辜者遭受不白之冤,社会危害程度与仅仅针对证据实施的毁灭、伪造行为更为严重,因此刑法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如果行为人同样是采取帮助当事人(被告人)毁灭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区分两罪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即如果行为人帮助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并且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则构成包庇罪;如果行为人以毁灭、伪造证据方式帮助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情节严重的,但没有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则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2022-08-18 10:50
帮助毁灭证据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