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票据付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票据的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票据的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在主观上一般是过失构成,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4-25 10:22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量刑标准为:犯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025-03-11 17:14
本罪的行为方面表现为在票据的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行为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第一,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承兑、付款、保证”是票据业务的三种方式。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
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承兑人或者担当付款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从而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三种行为之一种,就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第二,在结果上,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所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属于结果犯。至于重大损失的标准,则有待于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2-08-12 15:54
票据诈骗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票据诈骗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都是由行为人的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等,不构成犯罪。
2024-12-21 15:43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
其一、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其二、须以相关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
其三、须取得有效票据。
其四、须给付对价。
其五、须为善意。
2023-06-29 14:51
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定为违法票据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