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 2022-08-19 14:24 标签: 交通事故 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做伤情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拾景琳律师

拾景琳律师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