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020-12-28 17:42
2025-05-20 16:51
公诉案件不能撤诉。
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案件,必须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比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其他不应当起诉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
2022-09-13 15:50
公诉案件能不能撤诉要看具体案情。所谓公诉案件,是指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侦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至于是否能够撤诉,则视案件的具体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案情简单,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轻微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有可能做出撤诉的决定。
2022-08-20 11:31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2-08-18 10:32
公诉后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能否撤诉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案情简单,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轻微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有可能做出撤诉的决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