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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认定的法定事由有什么呢

合同纠纷 2022-08-19 10:32 标签: 合同无效认定 法定事由

合同无效认定的法定事由: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杨长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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