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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未在产权交易中心转让的效力如何

合同纠纷 2022-08-19 09:41 标签: 国有产权 未在产权交易中心 转让效力

国有产权未在产权交易中心转让的效力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实施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行为时,应当取得相应机关的批准,否则该转让行为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杨延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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