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一定还会收押。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的,确实在认真治病,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可以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1-04-29 16:12
这是不确定的,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原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可能被法院判处实刑的,法院可能会在一审开庭前、开庭后、送达判决书时决定逮捕被告人,也可能是在判决生效后,直接逮捕并交由刑罚执行机构执行刑罚。所以,如果被告人因不服实刑的判决而上诉的,在上诉期间有被逮捕收押的可能。
2024-05-06 15:58
解除取保候审后,如果司法机关释放当事人的,当事人就不是犯罪嫌疑人了;如果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当事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2024-07-17 09:52
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02-27 15:46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的限制: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25-02-19 10:48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