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或者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又或者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情形下,认定为版权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2023-06-14 16:23
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或者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又或者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情形下,认定为版权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024-03-19 11:41
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2022-08-05 16:54
2020-09-27 16:42
不是只有发表后作品才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2022-08-31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