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第二次起诉离婚,然后对方撤诉,离婚生效吗?

婚姻家庭 2024-03-18 11:48 标签: 起诉离婚 撤诉 判决

第一次撤诉之后,第二次起诉并不是一定会判决离婚。因为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并无关系,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则法院就会判离,如果没有破裂,则不会叛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戚建发律师

戚建发律师

山东泽钧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