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农村住宅占地,说是红线,要求拆迁,会怎么样

征地拆迁 2024-03-11 11:48 标签: 住宅 拆迁

我国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的法律规定有:首先应当将征收房屋的决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和补偿标准等,其次村民凭借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补偿登记,最后签订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

湖北析领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金融证券 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