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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子的感情破裂了,他不去民政局离婚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3-02 11:46 标签: 感情破裂 民离婚

想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咨询或者到法院的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离婚的途径为两种: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想要离婚的,可以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可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一方可至法院,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法院一般有值班法官,具体可向其询问具体手续及流程,也可以向法院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部分法院有起诉材料的空白格式可以自行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范琳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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